建筑垃圾知多少?建筑垃圾现状的思考与建议

时间:2012年07月18   点击:   [ 返回 ] - [ 打印 ] - [ 收藏 ]

       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、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、管网等进行建设、铺设或拆除、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、弃土、弃料、余泥及其他废弃物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出数量也在快速增长,建筑垃圾就占有相当大的比例, 约占垃圾总量的30%~40%。虽然国家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建筑垃圾处理方面的,很多地区都得不到相应的重视,导致垃圾处理缓慢,经济结构不健全。

        早在1995 年我国就通过了《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》, 要求产生垃圾的部门必须交纳垃圾处理费。但这种收费方法, 并不能从根本上堵住建筑垃圾的源头, 而且没有涉及到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利用问题。我国对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再生的重要性虽已有所认识, 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。国家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, 禁止填埋可利用的建筑垃圾, 规定建筑垃圾必须进行分类收集和存放。凡利用垃圾生产出的材料和产品,国家应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优惠。
      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循环再利用不仅能够保护环境, 降低对环境的影响, 而且若采用科学管理和有效措施将其减量化和再利用, 还可以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和资源。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、剔除或粉碎后, 大多是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的。如废钢筋、废铁丝、废电线和各种废钢配件等金属, 经分拣、集中、重新回炉后, 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种规格的钢材; 废竹木材则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; 砖、石、混凝土等废料经破碎后, 可以代砂, 用于砌筑砂浆、抹灰砂浆、打混凝土垫层等, 还可以用于制作砌块、铺道砖、花格砖等建材制品。从而实现由传统的建筑原料—————建筑物—————建筑垃圾向建筑原料—————建筑物—————建筑垃圾—————再生原料的循环模式的转变。